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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中 共 徐 州 市 委 组织 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学历、年龄及户籍等条件:

  (1)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27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或生源地;

  (2)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30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09年、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余人员限本市户籍或生源地;

  (3)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35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受户籍限制;

  5.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职位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06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2011年我市各事业单位具体招聘人数、职位简介、开考比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

  徐州人事考试网()

  徐州党建网()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9月25日9:00-9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1年9月25日9:00-9月30日12:00;

  缴费时间:2011年9月25日9:00-9月30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不能开考的职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职位。

  4、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可申请办理考试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时间为10月22日下午2:00-5:00,办理地点为徐州市人才宾馆315室(西安南路苏堤小区)。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10月20日—21日,在徐州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11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考试网站查阅。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于2011年11月14日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三)报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人选。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该职位依笔试成绩进行一次递补。

  报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职位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材料。

  (三)面试:

  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科目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党建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单位、职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732486

  八、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凡是涉及报考条件、户籍、学历、专业、资格审核等报考政策相关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电话:0516-8373316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16-83732198

  凡是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使用网报系统中涉及的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考务技术咨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0516-80800320

   

  点击此处下载职位简介表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9:32【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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